龍巖卷煙廠永定分廠(福建金葉紙品有限公司)搬遷技改項目
土方工程招標公告
招標編號:FJZH(2016)-012號
1.招標條件
本招標項目 龍巖卷煙廠永定分廠(福建金葉紙品有限公司)搬遷技改項目土方工程 已由 永定縣經濟貿易局 以 閩經貿[2013]F03005號批準建設,建設單位為 龍巖卷煙廠永定分廠, 代建單位為龍巖市永定區(qū)宏輝城市建設發(fā)展有限公司, 建設資金來源 企業(yè)自籌 ,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正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。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。
2.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
2.1.工程建設地點: 龍巖市永定區(qū)南部園區(qū) ;
2.2.工程建設規(guī)模: 工程總投資額約270.3612萬元 ;
2.3. 招標范圍和內容: 土方等(詳見施工圖紙、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為準) ;
2.4.工期要求:總工期為 45 日歷天;其中各關鍵節(jié)點的工期要求為(如果有) 無 ;
2.5. 質量要求:符合現行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合格標準。
3.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
3.1.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三 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資質和《施工企業(yè)安全生產許可證》。
3.2.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二 級 市政公用工程 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(或建造師臨時執(zhí)業(yè)資格),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(B證)(注:一級臨時注冊建造師須符合閩建筑函[2014]6號文規(guī)定;二級臨時注冊建造師須符合閩建筑(2013)41號文規(guī)定)。
3.3.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。
3.4.本招標項目 不應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(yè)信用綜合評價分值。
3.5. 投標人“類似工程業(yè)績”要求:無;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“類似工程業(yè)績”要求:無 ;
3.6. 其他資格要求: 福建省省外企業(yè)應按“關于推動全省建筑市場統(tǒng)一開放的通知”的規(guī)定辦理信息登記(詳見閩建筑[2015]35號文) 。
3.7. 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。
4.招標文件的獲取
4.1.本招標項目 不采用 電子招投標。
4.2.凡有意參加本項目投標的企業(yè),于2016年04月 06 日至規(guī)定的開標日期前到永定區(qū)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(www.ydggzyjy.gov.cn)進行網上報名,并從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等資料,如需要書面招標文件資料憑購買憑證(網上購買成功后顯示的“已支付標書圖紙列表”并將該頁面打印)到招標代理公司(龍巖市永定區(qū)沿河西路1號建行大廈七樓)無記名索取。
4.3.招標文件每份售價 200 元,售后不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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